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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民政廳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冬春困難群眾生活安排及安全穩定工作

來源: 時間:2013-12-09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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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陜西省民政廳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實把冬春困難群眾生活安排及安全穩定工作作為民政工作的中心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通知指出,要把受災群眾過冬生活放在當前工作突出位置,積極協調加大投入,把必須的救災物資及時、足量發放到災民手中。對受災人群中的五保戶、優撫對象、城鄉低保戶家庭等重點群體要重點保障,確保受災群眾的口糧、飲水、衣被、取暖、看病等全面落實到位。尚未發放中省冬春救災資金的市縣要在2014年元旦前發放到位。要組織力量對農村困難群眾危房和因災倒損房情況進行再摸底,加快維修加固和重建進度。春節前不能搬入新居的,要采取針對性措施,保證安全、溫暖過冬。要做好冬春自然災害應對準備,強化應急救助措施,嚴格落實救災責任,確保及時上報和處置災情。

  

通知要求,要扎實做好低保、五保等困難群眾的經常性基本生活保障。要堅持應保盡保,認真落實分類施保,尤其要安排好殘疾人、孤殘兒童、老年人等特殊群眾基本生活。要根據物價波動適時發放臨時物價補貼,緩解困難群眾支出壓力。要強化五保供養機構服務管理,確保規范、有序、安全。要做好分散供養五保對象資金發放,確保衣食無憂。要盡快組織開展“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及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以及因務工不著、尋親不遇、被偷被騙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無定所、流落街頭的生活困難人員。各級民政救助管理站要實行全天24小時救助服務,公開救助電話,安排專人值班,組織晝夜巡查,及時對露宿街頭的流浪、乞討人員進行勸導救助,發放食品和御寒物品,及時收留自愿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對流浪兒童要發現一例,接回一例,“應救盡救、不漏一人”。春節前,困難群眾的一次性生活補貼務必發放到位。要抓好節日期間的專項救助工作,對因就醫、上學、事故等造成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的群眾予以及時救助。要加大檢查力度,督促各項政策和救助資金落到實處。

  

通知要求,要認真做好優撫對象撫恤補助資金的發放工作,確保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人子女等新增優撫對象待遇落實到位。對享受撫恤補助后仍有困難的優撫對象,要依據相應政策給予救助。要認真落實擁軍優屬政策,把各項待遇按標準、按時限落實到人。要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春節擁軍優屬和走訪慰問活動,重點走訪慰問烈軍屬、傷病殘退役軍人、老復員軍人、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人員、生活困難的轉業復員退伍軍人等優撫對象,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幫助安排生產生活,體現黨和政府關懷。要以送年畫、貼春聯等實際行動做好軍隊退役人員思想穩定、政策宣傳等工作,切實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要注重運用政府網頁和手機短信、微信、微博等平臺,向退役軍人、官兵家屬發送節日慰問和祝福,增強軍人軍屬的榮譽感自豪感。

  

通知明確,要組織發動廣大志愿者采取結對幫扶等方式為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殘疾人等困難群眾,低收入家庭、零就業家庭、農民工家庭等困難家庭提供家政維修、清潔衛生、生活救助、慈善捐贈等服務,為空巢老人、留守兒童提供生活照料、年貨采辦,親情陪護、學業輔導等服務。要廣泛開展為老志愿服務活動,幫助和照顧行動不便的高齡老人。要組織有法律、教育、醫務等專業知識的志愿者,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教育輔導、健康咨詢等服務。要重視做好對福利院、敬老院、殯儀館、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記處、軍休所等民政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的走訪慰問工作,解決實際困難,激發工作熱忱。

  

通知強調,各地一定要充分認識當前安全形勢的嚴峻性,堅決克服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從人民群眾和民政工作對象的根本利益出發,嚴格落實安全工作、維護穩定責任制,確保民政系統和諧、安全、穩定。要進一步組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重點解決好信訪突出問題,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非正常上訪、集體訪和突發性事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要進一步落實民政機構安全管理大檢查工作,重點抓好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措施落實。要加強在建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及時整改存在問題,堅決消除薄弱環節,防止生產事故發生。要加強人員、車輛管理,落實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提出具體要求,確保人員、車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