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珙縣為43萬余戶籍居民購買自然災害公眾責任保險

來源:四川省民政廳網站 時間:2018-04-1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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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切實增強群眾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減輕各種自然災害給群眾帶來的損失,珙縣為43.5789萬名具有珙縣戶籍的居民統一投保自然災害公眾責任保險。


根據保險協議,在保險期間內,凡具有珙縣戶籍的居民在承保區域內,因遭受暴風、暴雨、崖崩、雷擊、洪水、龍卷風、颮線、泥石流、突發性滑坡、冰雹災害、森林火災,以及在上述自然災害中的搶險救災行為和縣級及以上政府部門認定的搶險救災或見義勇為行為而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由保險公司按約定給予相應賠付。賠付標準為:每人人身傷亡責任賠償限額4萬元、醫療費用5000元(對投保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扣除報銷金額和免賠額后,在5000元內據實賠付;對未投保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扣除免賠額后,在5000元內據實賠付。同時,醫療費用每次絕對免賠額200元);對造成人員殘疾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珙縣民政局為自然災害公眾責任保險投保單位。此次保險期限為一年,自20171210零時起至2018129日二十四時止。(珙縣民政局)


(責任編輯:杜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