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市自然災害綜合保險織密扎牢民生保障網

來源: 蘭州市民政局 時間:2018-01-2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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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蘭州市運用保險機制創新公共服務,在全省率先探索實施自然災害綜合保險,通過政府購買方式,將商業保險引入災害事故救助領域,形成了在財政支持下的多層次災害風險化解機制和民生保障體系,提高了救助效率和政府應急管理能力,有效解決因災致貧等問題,促進經濟社會穩定運行。

    一、主要做法

    (一)政府主導,市場運作。蘭州市自然災害綜合保險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按照常住人口每人每年2元、每戶每年2元的保費標準,由政府出資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實施。在具體操作中,政府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按照財政資金安全、保障受災群體利益、總體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人保財險、人壽財險2家公司組成共保體,由市民政局代表市政府作為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為監督項目高效運行,政府委托江泰保險經紀公司作為第三方,全程參與項目的方案設計與服務執行。

    (二)廣泛覆蓋,全面保障。蘭州市自然災害綜合保險堅持“低投入、廣覆蓋、高保障”設計思路,將暴雨、洪澇、滑坡、泥石流、地震等13種自然災害及火災、爆炸、觸電、煤氣中毒、溺水、空中墜落物等意外事故引起的房屋損毀、人身傷亡和住院醫療等全部納入保障范圍,覆蓋全市109.56萬戶家庭,惠及370.55萬城鄉居民和65.9萬流動人口。此外,為最大限度保障民眾可能面臨的災害事故風險和政府部門的管理風險和救助責任,保障范圍還涵蓋了政府無責救助、旱災飲水保障、農房瓦片損失和參加搶險救災人員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造成的人身傷害。保險事故發生后,受害居民可分別享受人身意外傷害最高10萬元,房屋財產損失最高5萬元的賠付額,最大程度彌補受害居民的損失。其中,針對城鄉低保、農村“五?!?、孤兒、失獨父母、列入市委市政府扶貧范圍的貧困人口、重點優撫對象等人群,每戶責任限額在最高賠付額的基礎上上浮30%,進一步保障好特殊困難群體的利益。

    (三)統籌規劃,穩步推進。蘭州市自然災害綜合保險自2017年2月開始試點推開,市政府出臺了《蘭州市自然災害綜合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為了確保項目可持續性,將年度賠付警戒線定為投??偨痤~80%,若年度賠付率低于80%,由保險公司于次年采取擴大風險保障范圍、提高賠付限額等方式,確保次年項目實施的科學合理化。實施一年后,由市民政局、第三方保險經紀公司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評估、修訂,并確定次年項目實施方案,以三年為一周期按照實際賠付情況進行費率調整,如一周期內平均賠付率超過80%,可適當提高年度保費籌資標準。為了推進項目快速落地,蘭州市成立市自然災害綜合保險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和市、縣區、鄉鎮、村四級服務團隊,建立起了工作聯絡機制和會商溝通機制。為了擴大了保險項目的群眾覆蓋率及知曉率,利用一個月時間完成了縣區層面的自然災害綜合保險項目培訓,總計開展培訓11場次,參加培訓人次達上千人。同時,在報紙、網站開辟專欄,通過實際案例宣傳自然災害綜合保險;通過微信等新媒體平臺制作發布宣傳片,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使蘭州市自然災害保險項目在廣度和深度上進一步深入人心。保險公司還通過簡化理賠單證,保障了賠款快速到位。

    二、取得的成效

    (一)探索了政府災害事故救助保障新方式。蘭州市自然災害綜合保險針對本地災害特點,著眼民生發展,研究符合百姓和政府需求的一攬子保險組合,為在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中遭受人身傷亡和房屋受損的群眾提供死亡撫恤、因災住院醫療以及住房損毀補償等救助資金,將災害事故、見義勇為、搶險救災等都一并納入保險范圍,實現了政府管理、百姓需求和保險創新的有效結合。自然災害綜合保險不僅倡導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化解社會矛盾,降低政府救助壓力,解決人民群眾“因災致貧”問題,還開創了“政府救助、保險保障、社會救濟、自救互救”的自然災害救助新模式,進一步提高了社會保障水平。

    (二)實現了財政小投入保障大民生。截止2017年12月底,蘭州市自然災害綜合保險已經處理案件191件,賠付金額共計481.57萬。政府通過購買保險服務,將960萬元的財政保費投入轉化為3.8億元的保險保障,財政資金服務民生效用放大可預期的39倍。政府以較小投入,將所有群眾納入災害事故保障范圍,拓展了財政救助資金運用的新領域,實現了政府減壓和百姓受益的雙重效益。

    (三)提升了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蘭州市自然災害綜合保險協助政府及時妥善處理各種重大災害事故,幫助受災群眾解決燃眉之急、快速恢復生產生活,為促進經濟社會穩定運行提供了有力保障。該項目具有普惠性,服務對象面向全市所有居民,所需保費由財政預算全額承擔,群眾不用掏一分錢,即可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切實解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讓群眾的獲得感更多更強。在保險項目運行過程中,民政部門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協同合作,在群眾報案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現場查勘慰問及理賠資料收集工作,迅速將賠款發到受災群眾手中。對于相對較為偏遠的鄉鎮還提供上門服務,免去受災群眾奔波之苦。通過一系列溫暖人心的舉措,使得自然災害保險項目受到了受災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普遍歡迎和充分肯定,政府執政為民、民生為本的形象在履行災害救助職責的過程中得到充分體現。


(轉載自:甘肅省民政廳網站  責任編輯:杜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