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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2016年新修訂的《云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來源:云南省民政廳救災處 時間:2016-11-08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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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省級層面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及應急響應程序,更好地適應當前自然災害和救災工作新形勢、新變化,省政府辦公廳于2016831日印發了新修訂的《云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一、預案修訂背景

據省減災委辦公室統計,與十一五相比,十二五期間我省受災人口、死亡失蹤和房屋倒損指標較十一五分別下降了24%、8%20%,但災害造成的損失增長了49%,同時,年均緊急轉移安置群眾20余萬人次,應急期受災群眾生活救助任務依然艱巨而繁重。


201631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新修訂的《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新預案完善了應急響應的啟動條件、規范了應急響應程序及措施、擴大了預案適用范圍。此外,預案對有關文字表述進行調整。根據行文習慣和《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有關規定,對原《預案》中有關文字和專業術語進行修改和完善。


面對我省近幾年重特大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災害種類多、發生頻率高、分布地域廣、造成損失重的形勢,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的工作方針,不斷健全中央統籌指導、地方就近指揮,分級負責、相互協同的抗災救災應急機制,進一步完善自然災害救助制度,著力提高受災群眾生活救助保障水平,對完善《預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預案修訂的主要內容

近幾年全省各級黨委、政府不斷強化災害風險管理,公眾防災減災意識進一步提升,全省綜合防災減災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為適應當前自然災害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做好自然災害的應對和處置工作,對照《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結合我省救災工作的實際和新要求,對2013年印發的《云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進行了如下修訂:


一是為與國家預案保持一致性,調整了原《預案》中部分章節結構順序和內容,并對原《預案》中有關文字和專業術語進行修改和完善。由于在預案中第五章節中明確了減災委各成員單位在災害救助中的職能職責,因此刪除了原第二章中組織指揮體系中省減災委成員單位職責;將原第三章應急準備的內容調整至第七章保障措施,并在該章節中增加科技保障和救災物資調運軍地聯動機制等內容;新增了第四章信息報告和發布;根據行文習慣和《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有關規定,將生產自救修改為群眾自救、災民修改為受災群眾、過渡性生活救助修改為過渡期生活救助等。


二是進一步提高了預案的可操作性,完善了響應啟動條件,增加了倒塌和損壞房屋戶數指標;明確了啟動響應后減災委各成員單位具體職責;明確了災害損失評估職責,根據啟動響應的級別確定災害損失評估責任主體。


三是根據我省地理位置情況,擴大了預案適用范圍,增加了當毗鄰國家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對我省境內造成重大影響時,可參照本預案開展省內應急救助工作。


三、預案實施中需關注的有關事項


新版《預案》頒布實施后,全省各級減災委應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組織開展貫徹學習和專題培訓。通過編發培訓材料、舉辦培訓班、開展工作研討等方式,對與《預案》實施密切相關的管理人員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將《預案》培訓作為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充分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做好《預案》的宣傳普及工作。


二是及時修訂地方各級相關預案。各州(市)要結合本地災情特點和救災工作實際需要,盡快啟動本級預案修訂工作,做好調研論證,抓緊推進,切實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確保與國家、省級預案有序銜接;同時,認真指導各縣抓緊做好本級相關預案修訂工作,確保了預案管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三是適時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活動。各級減災委要結合救災工作實際,針對潛在災害風險和區域災害特點,因地制宜,組織開展各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演練活動。


四是規范有序啟動各級應急預案。重特大自然災害發生后,各級減災委要客觀、準確、科學評估災情,按照本級預案規定啟動程序和條件,及時啟動相應等級應急響應,遵循分級負責、相互協同原則,切實落實災害救助主體責任,強化區域協作和部門聯動,支持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統籌做好災害救助各環節工作,切實保障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云政辦發〔2016〕8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