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解讀
來源:四川省民政廳 時間:2017-09-14 15:11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35號),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9月8日印發了《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川委發〔2017〕24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為增強新聞媒體宣傳報道效果,加深社會各界對《實施意見》的理解和認識,現就有關重點內容說明如下:
一、編制過程
2016年10月11日,中央深改組第28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12月1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該《意見》(中發〔2016〕35號),對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系列新舉措,是指導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規范性、綱領性文件。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四川省民政廳在深入基層調研、廣泛征求省減災委成員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和社會公眾意見的基礎上,經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程序編制完成了《《實施意見》。
二、總體思路
《實施意見》以貫徹落實中央《意見》精神為主線,以解決制約我省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方面的因素為著眼點,以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著力點,既對中央精神進行認真細化實化具體化,又充分體現近年來我省防災減災救災實踐經驗,更加注重探索創新、更加注重務求實效、更加注重四川特色,使《實施意見》更具較強的針對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在創新方面主要有:一是在總體要求上新增了改革目標; 二是在統籌協調機制上新增了減災委員會與應急委員會、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之間工作協同機制;三是在健全屬地管理體制、完善社會力量和市場參與機制、全面提升綜合減災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創新舉措。
三、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3部分、18條具體舉措。
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提出我省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第二部分為重點任務,提出建立健全統籌協調體制、健全屬地管理體制、完善社會力量和市場參與機制、全面提升綜合減災救災能力等4個方面12條主要任務。
第三部分為保障措施,提出強化組織領導、加大投入力度、強化宣傳教育、強化責任落實等保障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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