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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中國減災杯”(2018) 減災救災攝影大賽征稿啟事

來源:國家減災中心 時間:2018-05-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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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引導社會公眾關注身邊的災害風險,持續強化社會公眾防災減災意識,營造全民參與防災減災的良好社會氛圍,在今年5月12日第十個“全國防災減災日”來臨之際,由國家減災中心主辦的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教育活動─“中國減災杯”(2018)減災救災攝影大賽正式啟動,現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征集優秀攝影作品,具體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國家減災中心

承辦單位:《中國減災》雜志社


二、活動時間


2018年5月12日-2018年10月13日


三、征集內容


2018年以來,以防災、減災、救災為題材的攝影圖片,包括自然災害、生態環境、火災等與社會公眾息息相關的災害救援救助、恢復重建、減災工程、科普宣傳教育活動等圖片。參與過往屆攝影大賽的作品不得重復參賽,不予參評。


四、作品要求


內容健康向上、傳遞正能量,歌頌生命、歌頌人文關懷,贊美基層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彰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個人投稿張數不超過5張,謝絕組照。數碼圖片上傳格式為JPG或JPEG文件,照片長邊不小于1000像素。


建議提供原始拍攝圖片,如確需后期處理,僅可作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的適度調整及構圖剪裁,利用電腦合成、大幅度改變色彩等技術處理的圖片不予參評。


參賽者應保證自己是參賽作品的著作權人,如果參賽作品發生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剽竊等在內的法律糾紛,其責任全部由參賽者自己承擔,與大賽組織機構單位無關。


五、投稿方式


(一)填寫信息


本次大賽投稿參與分為公眾組和系統組,參賽者同一作品不得向公眾組和系統組同時投稿,參賽作品全部以電子版方式上傳。上傳作品時必須注明以下信息(另有部分信息根據公眾組和系統組需求填寫):


1. 作者姓名(填寫身份證上的真實姓名,藝名無效)

2. 圖說(圖片名稱、拍攝時間及簡要說明)

3. 聯系電話


如信息填寫不全或因信息錯誤導致無法聯系,該作品視為無效,取消評獎資格。


(二)上傳方式


1.公眾組


網頁端投稿:登陸國家減災網門戶網站(www.jianzai.gov.cn)的大賽投稿指定欄目上傳作品參與活動。


2.系統組


手機端投稿:登陸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掃描二維碼→下載村級移動報災APP應用軟件,通過該APP應用軟件上傳作品參與活動。 


六、獎項設置


(一)集體獎



從全國省、地市、縣級報災單位中選出。設立獎項55個,頒發榮譽證書。其中,省級報災單位5個、地市級報災單位10個、縣級報災單位40個。


共設立160名獎項,頒發證書和獎金。


一等獎,10名,獎金1000元/名;

二等獎,20名,獎金800元/名;

三等獎,30名,獎金500元/名;

紀念獎,100名,獎金200元/名。


  (獎金為稅前金額,主辦方將為各獎項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七、評選辦法


征集作品需以展現洪澇災害、臺風災害、地震災害、風雹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生物災害、生態環境災害、火災、燃氣泄露等各類災害和安全生產相關減災、救災場景為主題。


本次活動評選將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一)集體獎評選


活動主辦方將組建評審組對集體獎項參選單位的組織報送工作進行綜合評估。


主要依據各省、地(市)、縣推廣利用移動報災APP應用軟件上傳參賽作品的數量、質量,參考各地移動報災APP應用軟件的用戶總量。


(二)個人獎評選


活動主辦方將組建評審組以作品瞬間震撼力、感染力、視角獨特性以及畫面色彩、構圖為評選主要依據,通過初選、復選、公眾網絡投票3個環節確定最終評選結果。        

1.初選:評審組對所有征集作品政治性、價值取向、照片質量等審核把關,擇優選出入圍作品400張。


2.復選:評審組對入圍的400張作品從美學角度、攝影專業性等綜合評比,擇優選出160張作品提交公眾網絡投票。


3.公眾網絡投票:通過國家減災網、中央媒體和移動報災APP應用軟件專題頁面公布復選作品,接受社會公眾在線投票,按得票數高低決定獲獎等次。


八、日程安排


(一)發布通知:2018年5月12日,通過國家減災網、《中國減災》雜志、“中國減災”微信公眾號,聯合網絡媒體,共同面向社會公布活動通知。


(二)征集時間:2018年5月12日-2018年8月20日


(三)評選時間:


1.2018年9月21日前,完成個人獎初選、復選工作。

2.2018年9月24日-10月6日,復選作品接受公眾網絡投票。

3.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集體獎評選。


(四)結果公示:2018年10月13日(國際減災日),通過國家減災網、《中國減災》雜志以及“中國減災”微信公眾號、網絡媒介等平臺,公布評選結果,并接受社會監督。


九、補充說明


活動組織機構有權將參賽作品用于國家減災網、《中國減災》雜志、“中國減災”微信平臺以及本大賽所有宣傳、展覽、網絡傳播等合作媒體平臺,且不再支付報酬。參賽者一旦提交作品,即視為同意并遵守大賽的各項規則、評選程序和方法。


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大賽主辦方、承辦方擁有。

 

大賽辦公室

                           201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