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繼續征集災損評估與災害保險應急管理部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課題承擔單位的公告
來源: 時間:2025-10-24 16:50
為鼓勵申報本年度開放基金,現延長申報截止時間,對2025年度開放基金課題進行繼續征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驗室簡介
災損評估與災害保險應急管理部重點實驗室是應急管理部科技創新平臺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聚焦于災害損失評估關鍵技術、災害保險制度創新與應急管理應用等前沿領域,旨在為我國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提供堅實的科技支撐和決策支持。
二、資助方向
本年度開放基金主要資助以下三個方向的研究,申請人需圍繞以下方向自擬課題名稱進行申報:
1、重大災害范圍評估方法研究。
針對重大災害重建規劃對確定不同層級和程度災害范圍的需要,研究地震、洪澇、臺風、干旱等災害普適性強的范圍評估指標,建立范圍評估的等級劃分標準和方法,實現縣級和鄉鎮級的可變動態調整。
2、重大災害基礎設施現場核查抽樣評估方法研究。
面向災情核查評估需求,基于空間統計理論,研究重大災害基礎設施損毀動態抽樣和損失估算方法,形成操作性強、能業務化的核查評估技術方案。
3、“災害救助+金融保險”方案研究。
通過實地調研與案例研究,深入剖析典型地區“災害救助+金融保險”方案優點與不足,提煉可復制可推廣的政策建議,支撐國家層面出臺有關政策文件。
三、開放基金管理
1、實驗室依托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專家開展評審工作,確定年度資助項目。項目獲準者應在1個月內完成項目任務書填報。項目任務書內容應與申請書基本保持一致,可參考專家評審意見適當修改。項目執行期間,原則上不得變更研究內容和目標,如須變動,應向實驗室提出書面申請。
2、項目研究期限為1年,資助經費為3-4萬元;開放基金經費不得轉撥。
3、項目完成后須提交結題報告、技術總結報告、項目研究成果原件或復印件,進行驗收。
4、開放基金所產生的論文、專利、軟著等研究成果,由實驗室和申請人及所在單位共享,成果署名單位必須包含災損評估與災害保險應急管理部重點實驗室(Key Laboratory of Disaster Loss Assessment and Disaster Insurance of the Ministr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至少為第二單位,第一單位更優);開放基金資助發表的成果應進行開放基金資助標注(第一標注),中文標注格式:災損評估與災害保險應急管理部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資助;英文標注格式: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Key Laboratory of Disaster Loss Assessment and Disaster Insurance of the Ministr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5、項目結題驗收特別優秀的可連續申請資助,結題時不能如期完成并提交結題報告者,本實驗室將書面通告其所在工作單位,取消其今后在本實驗室申請開放課題的資格。
6、開放基金項目負責人須于項目執行期內,配合實驗室研究工作開展應急評估業務支撐。
四、申報要求與程序
(一)項目申報單位須在該研究領域具有良好的研究積累和實驗條件,能夠為項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原則上應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項目負責人應當在防災減災救災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政治素養,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較豐富的研究經歷與業務實踐經驗,原則上應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副處級以上行政職務。鼓勵跨學科、跨單位的科研團隊聯合申報。不接受以個人名義的申報。
(二)本年度災損評估與災害保險應急管理部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申請實行無紙化申請,申請人需認真填寫《災損評估與災害保險應急管理部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申請書》(模板見附件),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于2025年11月16日前,將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feiwei@ndrcc.org.cn或liumeiyu@ndrcc.org.cn。
(三)申報截止日期為2025年11月16日(以郵箱接收日期為準)。首輪公開征集過程已投遞申報材料的無需重復投遞。
(四)形式審查與專家評審。重點實驗室管理工作組組織對申請書進行初審。形式審查內容主要包括:申報手續和材料是否完備,申請書和申請人是否符合要求,申報單位是否具備相應的科研條件或研究基礎,申請經費是否超出資助限額等。形式審查未通過的項目不提交專家評審。形式審查結束后,由重點實驗室管理工作組組織專家組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提交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審議,審議結果擇期在網站平臺公布。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費偉(010-52811140)
附件:
災損評估與災害保險應急管理部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申請書.docx
應急管理部國家減災中心
2025年10月24日